“民乐大街变宽了、街道变靓了,以前垃圾乱堆、摊点乱摆、圩场堵车的现象消失了,这着实改变当地居民生活环境,也方便了我们湘、黔、渝3省边区前来赶圩场的百姓。”这是农历正月十七日正逢花垣县民乐镇圩场日一位贵州木树乡前来赶圩场的老百姓对笔者说的一番话。
花垣县民乐镇位于湘、黔、渝3省边区的交界处,由于该镇矿产资源丰富,随着其锰矿资源近30年的开采,带动该镇居民及相邻的黔、渝边区的村民共同致富,该镇财税收入由上世纪80年代初2000多元上升到如今年财税收入达4700万元。由于经济发达,大量外地务工人员前来发展,城区也由80年代初的0.1平方公里变为现在的1.1平方公里,镇区商店林立,商品琳琅满目,目前镇区居住人口已达7000人,由于镇区变大、流动人口多,就形成垃圾到处乱堆,圩场时摊点乱摆,车辆随地停放的现象,一方面影响了镇容,另一面由于摊点乱摆,车辆随地停放,容易形成人多时堵车,严重影响了交通,由于政府干部人少,往往前面车辆疏通了,后面街道又堵上,政府干部忙的焦头烂额却无济于事,为了根治这一弊端,从今年2月13日上班起,民乐镇镇政府实行了街道“村民自治”,老车站-新车站-新街这一全长1200米的街道,由民乐村村民负责治理;圆盘路-田家-老街-老粮站这一全长2000米的街道分由田家村村民负责治理,这两个村在村支书龙光跃和田维良的带领下,各组成两个12人的巡逻队,全天候对所辖街区进行巡逻。巡逻队对垃圾随意堆放、摊点乱立、车辆随意乱停进行严格治理。
截至3月1日,街道“村民自治”巡逻队共清理垃圾27堆共91车,针对镇区流动人口多,政府修建5个垃圾清理站,规范了街道居民垃圾堆放行为。现场制止停车108人次,圩场时在交警配合下拘留违规停放车辆8台,拆除57个摊点,重罚严重违规设摊5人、随意停放车辆17人,通过一段时间“村民自治”行为的街道整治,民乐镇消除了往日垃圾乱堆、摊点乱立、圩场时车辆随意停放的现象,靓丽了街道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