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征信社业务包山包海,只要有钱什么都干!
征信社业务包山包海,只要有钱什么都干!征信社不仅专门替人“捉猴”,现在竟然接受委托,派专人跨海到大陆打人、泼硫酸毁容。
59岁曾玉英,因丈夫在大陆开公司,与大陆员工刘科有纷争,她为替丈夫出气,找上征信社,花费一百多万元,两度委托派员赴大陆“教训”刘。刘第一次被痛殴,曾妇仍不满意,再教唆二度派人跨海对刘泼硫酸毁容。
事后,两岸警方联手查出,一统征信副总经理沈锦新、业务经理邱志伟、调查员陈成柏与范嘉麟、曾玉英五人涉案。曾、邱、陈3人,遭台北地检署依教唆重伤害罪、重伤害罪起诉。泼硫酸的范嘉麟,已被大陆深圳市法院判刑12年,目前在大陆服刑;沈锦新被深圳市广田区人民法院判刑十年,上诉中。
老板娘替夫出气 征信社珠海逞凶
起诉书指出,曾玉英因台商丈夫在大陆开设公司,常因公司事务与大陆员工刘科起口角,曾妇身为老板娘,对于刘的言行极为不满。
曾妇97年3月间,自称是“张姓女子”,打电话给一统征信经理邱志伟,委托派员到大陆“教训”刘。邱接案后,告知主管沈锦新,沈、邱与曾妇相约见面,并在车上讨论“教训”细节;曾妇以五、六十万代价,委托征信社执行“报复计划”,要求征信社要把刘打成重残或毁容,方能消她心头之恨。
头破血流嫌轻再下令要让他毁容
沈先指示调查员陈成柏,赴大陆珠海调查刘的住居所、上班地点、汽车车牌、生活作息,还指示联络大陆人“阿明”对刘下手。
97年3月19日深夜,阿明与两名同伙在深圳市某幼儿园门口,持棍棒痛殴刘,打到头破血流;曾妇得知刘伤势不算重伤,又于同年六月再花费五、六十万,教唆沈、邱派员赴大陆对刘泼硫酸。
同年6月底,陈成柏再赴大陆,调查刘平日活动范围,沈、邱联络友人“阿健”范嘉麟赴大陆与陈会合;7月14日上午,陈、范尾随刘到某医院停车场,刘一下车,范就将整瓶硫酸朝刘脸上倒去,除身体多处受伤,也遭毁容重伤害。事后陈、范开车逃逸,当天搭机逃回台湾,沈交付十八万酬谢范。
责任编辑: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