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王永庆长孙王泉仁和李晶晶举行世纪婚礼。 台湾经营之神王永庆去世后,震动台塑集团的最大事件,莫过于王文洋点燃火苗的遗产争议风波。所幸,这场持续了一年多的争产风波,总算在2009年岁末年终之际,基本划上句号。
文︱王丰 图︱班班、IC
600亿新台币、3房太太、9名子女、0份遗嘱。不难想像,王永庆给他创造的财富留下的是一条艰难的路。
争执了近一年之后,王氏家族对簿公堂的双方选择妥协。长子王文洋同意,让王永庆三房李宝珠、二房杨娇(王文洋生母)与大房王月兰,共同拥有王永庆的夫妻共同财产剩余分配权。到了去年12月底,王永庆三房李宝珠和王文洋的律师团,分别于12月30日对外证实,争执的两造已签下台湾遗产分配协议书,承认王月兰、杨娇、李宝珠均为王永庆的配偶,李宝珠也撤销了先前的继承权存在诉讼。
据台湾媒体报道,王永庆在台湾的遗产约近新台币600亿元,这当中包括价值500多亿元的股票。经过一年左右的争执,双方达成和解后,大房王月兰将可获得遗产150亿元,王文洋的生母杨娇、三房的李宝珠,各可分得近75亿元。另外的一半近300亿元,课完遗产税后,由12位继承人(子女和配偶)平分税后的120多亿元,平均每人可分得10亿左右。
家和万事兴
原本争执两造,对王永庆遗产问题可说是针锋相对,几乎看不出有回旋空间。王文洋是在2008年王永庆过世后不久,开始追查父亲在美国的遗产,为此和父亲的三房李宝珠针对“合法配偶”争议不休,双方历经了一年两个月的剑拔弩张,七个月的司法对搏。幸运的是,去年十月下旬,台湾传媒传出消息,已有“王家长辈”出面为两边缓颊,让双方改变对簿公堂的心意。
到底谁是所谓的“王家长辈”?有媒体报道称,王永庆的四个妹妹不忍心看到家族为了遗产对簿公堂,伤了和气,影响内部团结,因而出面奔走协调。但是,也另有报道指出,双方之所以能化暴戾为祥和,真正扮演化解角色的,反而是王文洋的长子王泉仁,由于王泉仁的居间协调和催化,促成了争执两造放下坚持,达成和解。
王文洋、李宝珠达成和解共识后,不但台湾的遗产部 分获得合情合理解决,也为日后美国的遗产诉讼,营造双方可退让的弹性空间。更难能可贵的是,全家一团和气,共同为王文洋长子王泉仁的大婚祝福。
一月十日,王泉仁和李晶晶大婚之日(李晶晶之父为台湾首都客运公司董事长李博文),王永庆三房李宝珠不但出席了当天的婚礼,还和大房王月兰、二房杨娇一起坐在主桌,酒宴过程中,李宝珠频繁和杨娇谈话,彼此显得一派轻松自在,还热忱地和宾客敬酒互动。种种迹象显示,王永庆家族之间已经缓解过去一年遗产争夺的紧张关系,显得云淡风清。李宝珠在孙子婚礼当天,被记者问到心情如何时,满脸笑容地表示她感到很开心。
原本吵得沸沸扬扬的王家争产案,假设王泉仁果真是幕后撮和的关键人物,王家有此善于调和的贤能后辈,这恐怕比王文洋争得的百多亿遗产来得更有价值,更将是王永庆家族的绵延福祉。
Q&A:早准备少纷争
我们特约台湾当地撰稿人造访了岛内一位极具知名度律师,曾处理过不少巨额遗产纠纷案例。访谈中,此律师举出三则案例故事,让我们实际了解台湾有钱人如何面对遗产问题。应受访人要求,他以及提及案例的人士均为匿名。该律师表示,王永庆家族先前之所以会发生遗产纠纷,与没有预立遗嘱有关。因此,如果妥善处理好遗嘱事宜,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争议。
记者:提早订立遗嘱有哪些好处?
律师:有远见的人都会做好准备。比如岛内某家企业老板已年迈,某 日在家中不慎跌倒,伤及脑部。经延医诊治,医师建议他,尽早到美国接受手术治疗,并希望他一周内就要成行,前往美国医院住院。医师警告他,这项脑部手术非做不可,不做就只有等死,但是,脑部外科手术的风险高达百分之五十。这位老板决定,与其等死,不如去美国动手术。老板又担心万一手术失败,会衍生遗产纠纷,于是,他就在去美国之前,预立遗嘱。老板的太太已经过世,他有两个孩子,老大是儿子,老二是女儿。立好遗嘱,就去美国住院开刀。不幸,老板的脑部手术失败,病逝于美国。这份事前预立的遗嘱随即发生效力。一般遗嘱都不会指定遗嘱执行人,这位老板很有远见,在写遗嘱时,找了一位亲族中的长辈,请他来担任遗嘱执行人。
记者:为什么需要安排一位遗嘱执行人?
律师:有遗嘱只是第一步,能够确保遗嘱顺利被执行,才圆满完成订立人的心愿。台湾传统型的老板,或者乡下有钱人,根本连遗嘱都没有,即使立了遗嘱,也很少再请一位遗嘱执行人。这位老板生前特地找了一位家族当中有声望的人当遗嘱执行人,老板把这位“遗嘱执行人”请到家里来,当着两个子女的面,把遗产的事情交代清楚。老板过世之后,“遗嘱执行人”就根据老板生前当面讲好的原则及遗嘱本文,把老板的财产作了非常公平的分配,老板的一对子女,圆满完成财产分割手续。这便是预立遗嘱,而且有“遗嘱执行人”的好处。
记者:当家族庞大,涉及的人数较多时,应当如何处理分配问题?
律师:如果在没有立定遗嘱的情况下,首先应该弄清楚遗产的总数,所有遗产继承人碰头,大家确认没有任何隐匿财产的情事,并且应该形诸文字,载明万一有隐匿财产,应该如何处理。在台湾,配偶拥有“配偶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即配偶先拥有总数的一半,剩余财产再和其他家族成员平分。台湾曾有一个很知名的案例,某大企业家的妻子并不知道自己有此权利,应得的财产被其他家族成员瓜分吞没。
记者:台湾法律规定的遗产税,对遗产的分配有何影响?
律师:台湾过去的遗产税率比较高,很多富人为了规避死后付出巨额遗产税,把产业提早登记在子女名下,衍生了很多争议,例如子女不孝顺,富人一怒之下,想把财产要回来。但是,如今台湾的遗产税已降为百分之十(指超过免税额的部分,课征百分之十的遗产税),富人即使不规避遗产税,缴起这百分之十的遗产税,也不至于像过去高额度的遗产税,令人心痛。所以,富人不必在生前把财产分别登记在子女名下,可以等死后再作处理,发生遗产争议的情况又少了一些。
来源: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