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站内搜索: 订阅资讯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两岸经贸 >> 台企之窗 >> 阅读文章

顶新“烂油案”彰化开庭 魏应充等6被告首同台

2015-01-28 11:50:34 来源:不详 浏览:1347

顶新案今开庭,魏应充提讯到案。(钟武达摄)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彰化地方法院上午首度召开审理庭实质审理顶新烂油案;院方破天荒在大礼堂设置“延伸法庭”,以方便民众旁听;包括在押的顶新董事长魏应充、总经理陈茂嘉、前总经理常梅峰、越南大幸福负责人杨振益与交保在外的曾启明、蔡俊勇共6名被告,是首度同时出庭受审。

  魏应充等人早上9点10分进到法庭,魏的委任律师罗丰胤表示,将争取具保停押。

  顶新案共有7名被告,目前有前董事长魏应充、前总经理常梅峰与陈茂嘉、越南大幸福公司负责人杨振益4人在押,屏东厂长曾启明与品保组长蔡俊勇2人交保;另有专员江淑端涉隐匿证据罪交保。今天除了江,其余6人均被传唤。

  彰化地院发言人李进清指出,顶新案是社会瞩目案件,预期审理时会有大批媒体及关心的民众涌入旁听,院方破天荒在礼堂设置延伸法庭,旁听民众可以透过电视屏幕,全程观看法官审理的实况,但仍须遵守法庭内秩序,不得录音、录像与喧哗。

  针对这场众所瞩目的顶新油案,魏应充委任律师罗丰胤在进入法庭前强调,检方起诉魏等人的罪名是台湾“刑法”第191条的制造贩卖陈列妨害卫生物品罪,可是顶新的油,从原料进到台湾,精炼后再贩卖,从头到尾都是食用油,不仅依食用油缴20%的关税,台“卫福部”也抽验合格。

  至于“食安法”对于食用油与饲料油的原料来源,要求标准是一样的,都是要健康、没有传染病与重金属污染的物质,顶新买原料制油贩卖,过程全部合法,检方起诉“法条”是并不妥适。

  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责任编辑:李欣

百力
百力网游
@ 2005-2012 湖南百力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136号蓝色地标大厦1021室  业务咨询:0731-88156297-628  传 真:0731-88156997  邮编:4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