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需排放大量废水,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势必会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同时浪费大量水资源。根据省“一号重点工程”部署,今年,我市计划完成茶陵县人民煤矿等13个及回用项目,目前该项工作推进缓慢。
7月16日,湘江保护和治理办公室深入茶陵县督查该项工作,发现除茶陵县清水煤矿建有一个污水处理站外,茶陵县人民煤矿、星丰煤矿等7家煤矿,均没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不是我们不想建环保设施,实在是现在煤矿效益差,都已经停产好久了,工人的工资都发不出,哪里还有资金搞这个?。”当地一煤矿矿主说。
对此,茶陵县环保局负责人表示,县政府已多次召集煤矿负责人会议,阐明“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多次向煤矿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不上环保设备就不允许生产。并拟通过招标的形式引进专业的环保公司,集中整改8家煤矿,对于长期停产,估计不会再生产的煤矿,进行关停处理。(记者 廖明 通讯员 张小季 实习生 肖尚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