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讯(记者周蒿 通讯员黄山 蔡欧亚)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6月底实施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和对账工作。6月26日至7月1日,将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提取和跨省、市、县(市)之间的转移业务。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为保证结息工作的及时准确,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失,各缴存单位在6月27日前,应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至公积金专户内,及时与公积金中心清理分摊挂账,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6月30日业务结束后,中心将统一为全市缴存人结计利息,并打印单位对账单、单位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