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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举行“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2010-03-02 15:47:43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浏览:2271

    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业活力,在全市积极营造崇尚创业、勇于创业、服务创业、促进创业的浓厚氛围,把衡阳打造成创业之城,市委、市政府决定全市范围内开展衡阳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 10日-3月20日。3月1日上午,衡阳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启动仪式在市广电局举行,市委常委、副市长段志刚出席并讲话。
  凡在衡阳市注册登记1年以上(注册时间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经营状况良好、有发展前景、具有较高成长性和创业示范效应的创业者,具备积极创业,敢于创新,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等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本次“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设10类奖项,分别为下岗职工创业之星、大学生创业之星、农民工创业之星、巾帼创业之星、“复退”军人创业之星、外来人员创业之星、残障人士创业之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海创业之星、离退休人员创业之星和基地创业之星。
  整个评选活动分为七个阶段进行,从报名到典型推介及完善政策阶段,时间为期三个月,其中推选报名阶段(3月10日—3月20日),通过部门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广泛推荐和报名,届时每类“创业之星”报名者中将确定5—15名候选人、共计100名候选人并进行公示,评审阶段,评审将根据评委评分、公众投票结果(评委评分和公众投票各占50%),在每类候选人中各评选出1名、共计10名“创业之星”并进行颁奖和授牌。
  段志刚在启动仪式上指出,全民创业评选活动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市委市政府重视全民创业的体现,也是全市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全民创业的具体表现。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要把全民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作为推动全民创业的良好信息,举荐优秀创业典型参与;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认真筛选本单位、本部门申报材料,做好初评工作,并及时向组委会通报;要发挥各自职能,对评选企业的个人信用记录、申报材料,做好调查核实工作;要加强宣传,广造声势,要利用各级媒体大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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