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一名28岁员工梁某超2013年12月26日被发现在龙华一出租屋中死亡,警方经现场勘查后基本排除他杀可能。梁某超在富士康从事物流工作,据工友介绍,梁在猝死前的几个月平均每月加班数十小时。昨日,富士康回应将协助警方及家属做进一步调查了解。经公安机关技术人员现场勘查,未发现异常,基本排除他杀可能,初步判定死者系自身疾病导致死亡。不过,梁某超的家属则对“系自身疾病导致死亡”的说法提出质疑,称梁某超一向身体健康。
28岁,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青年,突然间“猝死”,着实让人惋惜。即便这个个案不被放大,富士康也会再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因为富士康发生的“死人事件”实在太多了,该企业的“道德血液”令人质疑。
这几年关于富士康的新闻不断,前几年曾经一度上演了“十四连跳”的企业悲剧。为了预防更多跳楼事件的重演,富士康无奈之下采取了一项特别措施:将所有的员工宿舍的阳台进行全封闭。富士康跳楼事件刚刚平息,“猝死”事件接踵而至,成为了富士康一个绕不过去的梦靥:2007年9月1日,富士康员工辞工两小时后突然死亡;2010年1月23日凌晨4时左右,在富士康深圳观澜分厂华南培训处,正在上夜班的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年仅19岁的马向前突然死亡。富士康方面随后告诉家属,经过鉴定马向前属于意外猝死。眼下28岁富士康梁某又突然“猝死”。短短的时间里,如此多的年轻员工相继“猝死”,富士康难逃干系。
我国《劳动法》曾经明确规定,我国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可现实语境下很多企业却做不到这一点,尤其一些私有企业,或者跨国公司,工人加班加点已成为常态,出于养家糊口的需要,很多人在“拼命加班”,远远超过了人们的生理承受极限。据悉,根据梁的薪资单,梁在10月加班最多,大约“八九十个小时”,11月加班约60个小时,而9月和12月加班时间均比较多。由此可见,过多的加班加点透支了梁某的体力,这或许是他“猝死”的直接原因。
责任编辑: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