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苗儿滩镇庙溪口大桥工程建设项目
2009-10-29 16:27:21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浏览:4134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龙山县苗儿滩镇庙溪口大桥工程已由湖南省龙山县发改局以龙改呈[2009]145号文件给予立项。湘西自治州发改局以州发改交能[2009]370号给予批复,湘西自治州交通局以州交计基[2009]194号文对施工图给予批复,自治州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州交造[2009]54号对项目预算审查批复。项目业主为龙山县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定额补助和地方自筹二部分构成,招标人为龙山县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说明 项目名称:龙山县苗儿滩镇庙溪口大桥工程建设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龙山县苗儿滩镇庙溪口村上,桥位北距苗儿滩镇约3Km,南距里耶镇约45Km。 2.3本项目工程招标为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桥梁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2.4工程描述: 2.4.1桥梁工程:采用1-60m悬链线钢筋混凝土箱肋无铰拱,桥长:93m,桥宽:净7.0+2×0.5m防撞护栏,设计公路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50,通航等级为Ⅶ级,地震基本烈度:<Ⅵ度,不设防。 2.5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4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桥梁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年检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0月29日至2009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吉首市文艺路5号州信息研究所内二单元四楼40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招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09年11月8日9:00时,集中地点:龙山县交通局办公楼外集合(龙山县新建南路45号);投标单位自备车辆。 投标预备会时间:2009年11月8日9:00时,地点:龙山县交通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1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吉首市文艺路12号州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二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及湖南经济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山县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地 址: 龙山县新建南路45号 地 址:吉首市文艺路5号州信息研究所内二单元四楼403室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及传真:0743-6222234 电话及传真:0743-8539856 邮 编:416800 邮 编:41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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