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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布工资增长指导线 企业工资今年最高涨两成

2010-12-04 10:54:40 来源:潇湘晨报 浏览:1667
昨天,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今年工资增长指导线,省内各企业今年涨薪一般不超过20%,工资增长下线为5%。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工资增长指导线不具有强制性,但这一“信号”在工资集体协商上的作用尤为明显,因为指导线已成为很多地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依据。

  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

  省人社厅表示,要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3%为工资增长基准线,作为2010年我省职工人均货币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5%为工资增长下线,作为2010年我省保障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最低增长幅度。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20%为工资增长上线,作为2010年我省控制工资增长的预警线。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处长李杰说,上述目标的确定,是在综合考虑到我省经济运行情况、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社会劳动生产率等多种因素后确定的。对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幅度或扭亏成效显著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对经济效益比上年增长幅度较小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与基准线的区间内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亏损企业可协商按下线确定工资

  省人社厅要求,对于现有工资水平已超过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企业,可在不低于下线和上线区间内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对于企业人均工资低于社平工资的企业,工资调整时应不低于基准线增长幅度。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但企业支付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指导线不具有强制性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一项社会服务措施,不具有强制性。从操作上而言,指导线也很难适用于所有企业,其中尤其是作用于私营企业的难度更大。那么,很多人就有疑问:既然不具有强制性,那么政府发布这样的信息有何用处?

  对此,李杰说,虽然我国工资分配上明确具有法定强制力的只有最低工资、加班工资等,但工资增长指导线绝非可有可无。因为越是在市场经济,作为政府调节信号的影响力也就越大。政府职能部门虽然不能直接干预,但有必要发布信号,引导工资分配趋于合理。从各地实际情况来看,近年来,指导线也被越来越多企业所关注。

  据介绍,在国外,大部分国家虽没有工资指导线制度,但也会发布一些影响工资分配的政策信号。比如,美国劳工统计局会定期发布薪资调查,并按不同职位分类细化公布薪资情况。

  李杰表示,工资指导线制度在国有企业也是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人社部门会要求各企业在执行工资指导线过程中,企业方与职工方应依法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于2010年12月15日以前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其他企业于2010年12月底前直接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近年湖南省工资增长指导线

  年度 上线 基准线 下线

  2006年 20% 12% 3%

  2007年 20% 14% 3%

  2008年 20% 14% 6%

  2009年 12% 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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