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市人向往自然,每名业主都希望居住的小区绿意盎然、环境优美。图为某幼儿园的老师带着小朋友逛天心区石人村社区公园。
“从来没见过哪个小区是这样,一点绿化都不搞。”昨日,四达新时代广场业主周女士烦恼地对记者说,她于2008年买下了位于芙蓉路的四达新时代广场的房子,入住一年多来,“一棵树都看不到。”记者了解到,像这种楼盘绿地缩水的情况在长沙还不在少数。
楼盘绿地缩水将赔偿重金!据悉,修改后的《长沙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今年已实施,明确了毁绿、占绿是违规行为,会予以处罚;而《城市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收缴管理办法》(简称《赔偿办法》)也正在加快制定出台的步伐。
市民投诉 近八成集中在楼盘绿化
2009年,周女士将情况投诉到了长沙市园林和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执法支队实地核实后,向开发商下发了问询整改通知书,然而时过近一年,该楼盘没有任何改变。周女士很无奈,“我总不能天天去搞这个事情吧?”至今,在该楼盘的售楼部里,依然可以看到其公布的绿化率逾32%。
执法支队负责人邹畅萍介绍说,执法支队自去年挂牌到至今,收到的有效投诉近百起,主要涉及建筑工程附属绿地、自然山体水体的绿地系统和古木名树这3个方面,其中建筑工程附属绿地的投诉有70多起,约占总投诉量的八成。
“虚假广告是一方面,还有一种是模糊概念。”邹畅萍解释,不少楼盘打出了绿化率的数据,而实际上绿化率并不等同于绿地率,绿地率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绿化率是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包括)的绿化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也就是说屋顶绿化、绿化投影都可以算在内。“还有种情况是,楼盘交付使用后,物业公司将绿地变成了收费停车场,甚至直接建成商铺,导致绿地面积大幅缩水。”
执法难题 目前的处罚力度太小
“建议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陆颖在执法过程中感受良多。据介绍,目前他们在绿化执法过程中执行的还是1992年出台的《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中的一个处罚条款,“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并处每平方米5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但是,50元/㎡的处罚标准相对于如今已经达到每平方米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房价, “处罚力度太小了,违法成本远低于获利利润,开发商都不在乎”。
陆颖表示,以前在审批验收环节中各职能部门的衔接存在问题,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住宅小区的绿地缩水现象严重,“这一点在商住两用的楼盘中尤为突出,投诉解决起来也很棘手。”
拟定草案 高额补偿费杜绝“以钱买绿”
修改后的《长沙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今年已实施,明确了毁绿、占绿是违规行为,会予以处罚。对确需临时占用绿线内用地的,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交纳城市绿化补偿费。而《城市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收缴管理办法》(简称《赔偿办法》)也正在加快制定出台的步伐。
“要让占绿毁绿行为付出巨大代价。”根据市园林局绿化处负责人申飞介绍,《赔偿办法》根据《湖南省建设系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拟定了草案:对城市的林(苗)木花草等绿化设施进行毁(损)坏的,当事人要按直接费加间接费进行惩罚性的赔偿(直接费是指林(苗)木花草价格,间接费指生产生长周期和养管费用)。而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或者因故减少现有绿地或减少规划绿地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附属绿化用地面积因故达不到相关规定标准的,按照直接费用加间接费用进行补偿。对于因故永久性占用的,经批准,按当地上年商品房平均销售房价的两倍进行赔偿。
“收费不是目的,违法比不违法成本要高,自然就杜绝了以钱买绿的现象。”申飞表示。
市民建议
完善执法过程公示绿地数据
家住银港水晶城的李先生入住已有两年,买房前他十分关心绿地率,入住后他曾咨询过物业公司,但没得到肯定答复。“很多人入住后不再关心绿地率,除了耗不起时间,更重要的是找不到了解的途径。听说,根本没有部门对楼盘的绿地率进行测绘、实地验收。”
由于很多楼盘都是边建边卖,李先生建议在建设施工现场公示绿地率、绿地平面图、施工单位以及监督部门的投诉电话;对已经建成的小区,要在小区的醒目位置,永久性地公示绿地竣工平面图、种植图,并将工程验收结果包括小区绿地实际测绘的数据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我们正在全面收录相关绿化数据,以方便市民查询,发动大家都参与到监管过程中来。”执法支队负责人邹畅萍表示,“市民可以拨打110或者登录我们的执法网站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