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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核准招行设办事处 一年后可设分行

2010-11-01 14:48:30 来源:不详 浏览:1602

    华夏经纬网10月29日讯:据路透社消息,台湾“金管会”周四表示,核准以资产计中国第六大银行——招商银行来台设立办事处。招行成为第三家来台设点的大陆金融机构。

    “金管会”上月底核准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设立办事处,成为大陆首批来台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

    两岸经济架构协议(ECFA)8月生效后,两岸金融往来更加频繁。中国银监会于9月中旬批准台湾的土地银行、第一银行、彰化银行以及合库四家银行在大陆筹建分行。

    根据ECFA及早收清单的相关规定,大陆的银行经许可在台湾设立代表处且满一年,即可申请在台湾设立分行。而台湾银行业在大陆代表处满一年也可申请分行或独资银行。分行满一年且有获利,即可对大陆台资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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