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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鹏:ECFA内容总共16条 整体对台湾有利

2010-06-14 14:42:12 来源:不详 浏览:1934

  东南网6月1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国贸局长”黄志鹏12日傍晚抵达北京,13日将与商务部台港澳司长唐炜展开ECFA第3次专家磋商。黄志鹏透露,ECFA内容除序言外,总共16条。

  黄志鹏12日在抵达下榻的首都大酒店时,对在场守候的媒体透露这项讯息。

  黄志鹏说,文本包括序言及16条条文,条文涵括争端解决、生效实施、终止等,还有未来商谈货品贸易和服务业的基本规范。ECFA将会经过必要程序生效。

  黄志鹏表示,有关ECFA商谈取得显著进展的说法“的确是如此”,目前两岸对于ECFA文本的意见“越来越靠近”。

  至于早收清单,黄志鹏强调,“我们最后掌握的会是整体利益大于整体负面。”

  他指出,在商谈过程中,如果讲出来哪些项目有或没有,这样会引起喧扰,“谈判这种事情是对台湾整体有利,要这样把握。”

  而且,到目前为止,“双方有一些项目还得继续沟通,在这个阶段我不方便讲到底有多少项目及有哪些东西”,“要整个谈完后宣布了才算确定。”

  对于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2日表示,早收清单台湾受惠项目可能超过500项,黄志鹏指出,“国台办既然这样讲,应该有它的BASE(根据),大约那样的范围应该是可以期待的。”

  黄志鹏说,“我们得到的项目和金额应该会多于我们给大陆产品到台湾降税的项目,因为我们量体的确不同。我们最后掌握的是整体利益大于整体负面。”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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