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3日讯(刘兆梅 王人杰 贺威)涟源市桥头河镇五星村五保户陈贰其患高血压病,近日在该市民盟医院住院16天,共用去医药费3965元。他没有想到的是,这次住院没有交纳任何费用,其住院费全部由民盟医院先垫付,出院时分别由市合管局和市低保局结算。
为切实解决五保户的看病就医难,娄底市根据省里有关政策精神,于2009年11月出台了加大五保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力度的新政策。明确规定,对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实行全额减免,其中新农合补助75%,余下部分从民政部门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中统筹解决。五保对象住院时,不再需要交纳住院押金,其基本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而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经办机构及民政低保部门医疗救助经办机构按月结算。
群众发自内心地说,这一惠民利民政策为娄底市3万多名农村五保对象撑起了健康“保护伞”。据悉,2010年,该市共补助农村五保对象住院医药费3385人次,支付合作医疗基金达4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