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著作权开展合作
随着两岸社会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密切,台湾地区影印大陆书刊作品越来越多。日前,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中华语文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京签署相互代表协议。依照此协议,大陆作者有望明年收到中国台湾复制权版权费。
从明年起,语著协将在台湾地区首先面向高校和社会复印店开展大陆书刊复制权版权费的收取,并有权向拒不支付复制权版权费的复印店展开诉讼。据悉,这是文著协自2008年成立以来对外签订的第一个相互协议,协议的产生经过了双方一年多磋商,在落实海峡两岸知识产权合作方面迈开重要步伐。
12月26日当天,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还与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签署百种期刊“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协议,帮助作者收取报刊转载和教材“法定许可”情况下使用文字作品等作品的稿酬。有关人士指出,向文著协交纳转载稿费,这是报刊社加强版权保护,维护作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报刊出版具有重要意义。
另据了解,文著协将很快开通稿酬查询系统,供公众免费查询稿酬收转情况。(记者吴越)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