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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冲:落实两岸医药卫生协议不需“修法”

2010-12-24 10:38:53 来源:不详 浏览:1812

陈冲

    台海网12月23日讯 第六次陈江会昨天落幕,“行政院副院长”陈冲今天在“行政院会”听取“陆委会主委”赖幸媛报告陈江会成果。陈冲表示,他特别问了“卫生署长”杨志良,这项协议不需要“修法”,依照“台湾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5条第2项规定,院会核定之后,立即送“立法院”备查。

    陈冲指出,《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助于传染病防治,并强化医药品和中药材品质的安全管理,为民众健康把关,在今天“院会”核定后,应立即函送“立法院”备查,并请“陆委会”及相关部门加强向“立法院”沟通说明,对于外界的质疑也要即时澄清,“卫生署”应积极做好未来的执行规划,让民众确实感受到协议所带来的好处。

    陈冲表示,这次在台北举行的“陈江会谈”,除了签署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之外,也就两岸尽速洽签“两岸投资保障协议”取得共识,同时对于调增大陆人士来台旅游每日人数、磋商春节加班机班次,以及建立两岸协议成效检讨机制等,也获致具体成果。

    陈冲指出,未来协商议题包括这次会谈未能签署的“两岸投资保障协议”、ECFA后续协商议题,都与民众权益、台湾未来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请“陆委会”与“经济部”等相关机关掌握时效,做好周全准备。

    陈冲今天在“院会”中代表吴敦义,向“陆委会主委”赖幸媛、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以及所有参与协商的代表、负责维安工作的警察,表达感谢之意。

    “行政院长”吴敦义担任马英九特使,率团到台湾西非“友邦”布吉纳法索,参加龚保雷总统就职典礼,无法主持“行政院会”,由“副院长”陈冲主持,听取赖幸媛所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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