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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维仁:尽速开放大陆券商在台设立代表处

2010-12-08 15:25:45 来源:不详 浏览:1793

    台海网12月7日讯 据中评社电,台湾群益证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刁维仁在海基会最新一期的《两岸经贸》月刊中撰文指出,在ECFA公布后,证券业者均有“面子里子同失”的感觉。台湾应对大陆券商申请设立代表处及对大陆QDII投资台股,应表示欢迎并及早批准。

    刁维仁指出,两岸金融监管严谨有序,两岸加入WTO后,必须遵循承诺开放市场,而两岸在开放业务不对等的情况下,两岸主管机关的公开场合或礼貌性的拜访常有,但深度沟通不足,双方信任程度明显不够。在ECFA公布后,证券业者均有“面子里子同失”的感觉。

    刁维仁表示,大陆证券业者,在缺少海外证券业者参与竞争的市场中获利颇丰,员工平均薪资逐渐接近国际水准,高阶管理人的薪资已超过台湾;此时台湾业者面对的是已失落十年的大陆资本市场。

    刁维仁以他多年来派驻在上海的经验指出,大陆证监会对台湾政策的立场是宁可顺水推舟,不愿主动提出政策;要求对等,很注意台湾当局表现出的诚意;原则上要对港台一视同仁,不能偏心。

    他进一步表示,台湾各界人士普遍给大陆官方的感觉有以下几点:一、强渡关山,一次达阵,不断提出全资全照的要求,大陆认为目标过高不易配合;二、以台湾已开放的市场观念要求大陆开放市场,但台湾对大陆开放的条件相对比外资过于严苛;三、台湾对大陆机构及资金管制的政策,会被看作是无诚意的表现,尤其以台湾QDII对大陆开放的额度过低最具代表性。

    刁维仁建议,台湾方面应对大陆券商申请设立代表处及对大陆QDII投资台股应表示欢迎并及早批准;在双方举行官方会谈时,能更机动的授权与谈人,分阶段争取。台湾业者也应正视事实,能吃到的先吃。大陆法规中,已同意开放的合资项目或业务能做的先做,以台湾的管理经验可以赚管理财。大陆尚未开放的部分,循序渐进,一步一步争取,例如参股证券母公司,应有耐心,继续争取,或以渐进方式,依序择优争取。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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