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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支持陆资赴台 央企或起带动作用

2010-11-24 16:55:05 来源:不详 浏览:1695

  商报讯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务院台办昨日发布《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条件审批程序,中央企业赴台投资项目直接向国家发改委申请核准,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设立企业或非企业法人,由商务部核准,地方企业由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商务部提出申请,中央企业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认为,中央企业资金雄厚、规模大,能够对两岸的经济发展起到“带动”作用。

  两岸签署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中国移动和联通参加了首场大型招商会,业界猜测移动和联通可能成为首批赴台投资的央企。白明指出,由于历史原因,在通讯、能源等领域,台湾可能不会对大陆企业完全开放,与台湾当地产品同质竞争的产品和企业赴台也会有一定阻力,但与台湾当地经济有互补性的企业,会获得广阔发展空间。(实习记者 王芳)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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