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2日讯 本报特约撰述人、台湾淡江大学大陆研究所教授潘锡堂今日在本报撰文表示:第6次“陈江会”要协商的“医药卫生合作”与“投资保障”两项协议,由于协议的性质和面对的问题不同,协商进度不一,但“医药卫生合作”已有多次业务沟通,进展较快,大部分已经达成共识。
去年10月两岸曾于北京就双方卫生交流与合作议题交换意见,达成四项共识,包括:临床试验与新药研发、合作进行华人特有疾病之研究、医院投资相关规定松绑与弹性做法、共同编撰中华药典等。由于医药合作不涉及敏感议题,且符合两岸人民共同期待,乃决定将医药合作议题纳入“陈江会”。
第6次“陈江会”协商“医药卫生合作”议题,以攸关两岸人民健康及医卫产业发展之事项为主,协议的内容涵盖如下:
一、新药研发:两岸无论是新药或新技术之研发能力、经费资源,与全球相比仍弱,未来可结合台湾的技术能力、技转经验、品管能力等优势,搭配大陆的内需市场、低研究成本等条件,以华人共通疾病为标的,共同研制新药,最终迈入全球药品市场。
二、临床试验:台湾临床试验标准已达全球认可水平,但现阶段数据尚未被大陆药监局采认,造成新药研发或产品在大陆上市,皆需重新进行临床试验,往往耗费时间与成本。未来可在国际标准规范下,创造两岸临床试验合作模式。
三、华人共通疾病研究:两岸人民目前均面对相同疾病之威胁(如:肺结核、肾脏病等),在民生迫切需要下,未来可针对华人共通疾病进行研究,建立治病机制。
四、医材及中药材:台湾医疗器材在提出申请前,皆需经公正单位审验合格;然而医疗器材进入大陆市场前,皆须重新检测,惟检验项目与内容重叠性高,故透过协商解决;两岸中药材因大部分原物料都由大陆进口,在交流频繁的现在,可就质量与种植标准,进行交流与合作。
总之,第6次“陈江会”协商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只是一个起步,相信透过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的签署,顺利搭建双边沟通对话平台,可让两岸医院相互交流,并建立两岸医卫信息的窗口。台湾生技业目前尚未打入全球供应链体系,未来应可藉由大陆市场,积极开拓并进军全球市场。
本报特约撰述人 潘锡堂(台湾淡江大学大陆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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