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3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兰文)昨天下午,第五次陈江会正式签署ECFA协议,早收清单是ECFA除了框架性内容之外的另一核心内容。早收,顾名思义,就是早期收获,在具体产业合作协议尚未签订之时,双方推出的相互优惠举措。
本次ECFA早收清单最大特点是什么?它将如何影响两岸相关产业?在早收之后,两岸绝大部分产业“零关税”将在何时到来?
名称 早收清单
南开大学台湾经济研究所所长、博导曹小衡向本报记者介绍,通常两个经济体之间签署经济合作协议,涉及投资、贸易、知识产权等方方面面,是经济领域全方位的综合体系,想要一次性把一个个具体协议都签署完成,必然旷日持久;于是,就想出一个对策,先签一个框架协议,至于具体产业的合作协议,等将来成熟一项签署一项。
曹小衡称,如果两个经济体的相似程度高,具体协议就会签得快;如果差异性大,具体协议则比较费时。要等到具体协议签了之后再进行相关产业合作,往往缓不济急,双方便各自列出需紧急合作的产业清单,获得对方同意后,先行合作。
早收清单也叫早收计划,近年大陆和东盟经济合作时,前期也推出了早期收获。大陆和香港、澳门签CEPA时,前期也订出了附件一、二、三,实际上也是早收清单,只不过名称没这样叫。
这次两岸签署的ECFA协议,早收清单包括两部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货物贸易体现在关税减让上,大陆降低539种台湾商品的关税,台湾降低267种大陆商品的关税。对于双方来说,在三年内分期分步把早收清单产品降至零关税。服务贸易体现在市场开放上,大陆向台湾开放11个服务业,包括银行业、会计、飞机维修、保险和医院等;台湾9个服务业向大陆进一步开放。
特点 不对称性
从两岸公布的早收清单中,曹小衡所长认为,不对称性是ECFA早收的最大特点,大陆开的口子大,台湾开的口子小。一般来说,两个经济体之间签协议,要遵循对等原则,彼此优惠的金额、数量大致相当,而ECFA早收相互优惠的差距很大。
例如,大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2009年大陆自台进口这些产品的金额为138.3亿美元,占当年大陆自台进口总额的16.1%,总共涵盖十大类产品,既包括台湾方面的弱势产业农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产品、轻工产品等,也包括了台湾一些强势产业,如化工、机械、电子等产品。
而台湾对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2009年台湾自大陆进口这些产品金额仅为28.5亿美元,占当年台湾自大陆进口总额的10.5%,包括石化产品、机械产品、纺织产品及其他产品等四大类。
从两岸相互降税的这些产品看,大陆对台湾无论是减税的金额,还是所占年度进口额的比重,都要明显高于台湾对大陆的减让,这体现出大陆对台湾的让利思想。
曹小衡表示,大陆之所以如此大幅让利,有经济和政治层面的考虑。经济层面说,大陆经济发展迅速,经济体量大,有实力让台湾共享这种经济发展成果;政治层面说,两岸同属中华民族,台湾发展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就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