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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数百项产品降税

2010-07-01 14:27:37 来源:不详 浏览:1911

  双方同意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陈云林(右)和江丙坤(左)在会谈前握手 新华社 图

    核心提示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昨日在重庆举行两会恢复协商以来的第五次领导人会谈。当日下午,陈云林与江丙坤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

  根据协议内容,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台湾将对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同时,大陆还将对包括银行在内的11个服务行业扩大开放。

  学界认为,ECFA的签署,不管是对台湾地区,还是对中国大陆,都有积极意义,可谓双赢。

  据新华社电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昨日下午在重庆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

  减少或消除双方贸易壁垒

  双方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渐进的原则,达成加强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意愿;双方同意,本着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通过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

  协议提出,签署协议的目标为:加强和增进双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促进双方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扩大经济合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

  双方同意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提供投资保护,促进双向投资;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交流与合作。

  双方同意在不迟于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以及建立投资保护机制等问题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达成协议。

  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

  协议提出,为强化并扩大协议的效益,两岸双方将加强经济合作。合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金融合作;贸易促进及贸易便利化;海关合作;电子商务合作;研究双方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推动双方重大项目合作,协调解决双方产业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双方中小企业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推动双方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

  双方同意在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开始实施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在协议生效后尽速实施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以加速实现协议的目标。

  根据协议,双方还将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与协议相关的事宜,包括完成为落实协议目标所必需的磋商;监督并评估协议的执行;解释协议的规定;通报重要经贸信息;根据协议第十条规定,解决任何关于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

  该协议签署后,将由双方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协议解读

  台湾中小企业传统产业

  利益得到充分照顾

  货物贸易方面,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包括农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产品、轻工产品、冶金产品、仪器仪表以及医疗产品等十类,2009年大陆自台进口上述产品金额138.3亿美元,占当年大陆自台进口总额的16.1%。台湾将对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包括石化产品、机械产品、纺织产品及其它产品等四类,2009年台湾自大陆进口上述产品金额28.5亿美元,占当年台湾自大陆进口总额的10.5%。

  在拟定ECFA早收清单过程中,台湾方面出于保护自身经济的需要,提出17个弱势产业的辅导规划,不新开放农产品和大陆劳工入台。对此,大陆领导人多次承诺,愿意充分照顾台湾中小企业和广大民众的利益,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利益,把惠及两岸民众的好事办好。从早收清单就可以看出,台湾中小企业、传统产业的利益得到了充分照顾。

  这份早收清单,最大程度展现了大陆方面的诚意和善意,大陆此前的承诺都已全部诚恳落实。在清单项目部分,大陆给台湾的降税产品是539项,台湾给大陆的是267项,比例为2:1,从金额看,台湾受益金额接近140亿美元,大陆则是30亿美元。比例为3:1。此前大陆与香港的贸易也未能做到这一程度,大陆方面的诚意一览无遗。

  两岸金融合作将提速

  在服务贸易早期收获方面,大陆将对包括银行在内的11个服务行业扩大开放,对台资企业普遍关注的银行业开放,大陆将出台6项具体措施,便利台资企业融资,包括允许台湾地区银行在大陆设立的营业性机构,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在大陆开业1年以上且提出申请前1年盈利的台湾地区银行,可申请经营对大陆台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

  继2009年4月海协会和海基会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后,今年1月两岸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也正式生效。至此,“一个协议三个备忘录”的两岸金融合作机制框架初步形成,标志着封闭多年的两岸金融市场正逐步开放,两岸金融进入实质性合作阶段。而随着ECFA的签署,两岸金融合作步伐会走得更快。

  台资银行发展提速

  “扩大两岸金融合作,可选择银行为突破口,加强两岸银行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王军表示。台湾银行业早已在大陆落子,目前有7家银行在大陆办事处已符合申格分行条件。

  台湾银行业来到大陆有先天优势,他们在大陆地区已有目标客户——台商。据了解,台湾由于银行业竞争激烈,行业内杀价放贷现象普遍,目前台币存放款利差平均在1.5%左右,对大型企业的放款更是频频探底,这使得台资银行对利差3%的大陆市场十分向往。而大陆台商客户,他们的母公司大多在台湾,与银行彼此都很熟悉,要征信比较容易。

  王军指出,台湾银行在大陆业务的突破口,一个是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方面的服务工作,解决台企在大陆融资渠道不通畅,融资困难的问题;另一个是适应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与两岸交流的扩大,推动个人消费金融等方面的业务,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消费提供便利。

  业界人士指出,台资银行的规模和资金实力,不能与花旗、恒生等大外资银行抵抗,与大陆国有四大行和其它大型商业银行相比更没有优势,因此要走出一条差异化布局和扩张之路。

  大中华圈资本市场构想

  银行业的交流只是两岸金融合作的一部分。王军提出,随着海峡两岸资本市场的开放与合作步伐加快,可同时发挥港澳中介作用,在两岸经济一体化基础上,推进两岸四地间的货币金融合作,构建两岸四地金融合作平台。打造一体化的大中华圈资本市场,进一步扩大两岸资本市场在本区域乃至国际上的影响力。

  在今年1月,能够真实反映大陆、香港和台湾证券市场整体走势的首个基准指数“中证两岸三地500指数”已经正式发布。“这将对三地资本市场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不仅可以吸引三地的投资者,还能吸引全球的投资者。而且,三地的证券市场会因此更加规范,资本也能更加活跃,在资本的配置上也能更加合理。同时,这样一个大资本市场对周边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也会形成巨大辐射作用,对中国大陆从亚洲贸易中心发展成金融中心,有很重要的意义。”王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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