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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银行及保险、证券业可赴台设办事处

2010-05-06 17:24:41 来源:不详 浏览:1946

    两岸金融业交流进一步加深,台湾行政机构负责人吴敦义近日核定“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经经济部门公告后,将可受理大陆银行及保险、证券业赴台设办事处等业务。

    两岸金融监理合作谅解备忘录(MOU)今年年初生效以来,两岸金融合作走入实质性阶段。在备忘录基础上,台金融主管部门拟订了两岸银行、保险、证券往来的3项许可办法,以进一步细化两岸金融机构相互投资和参股等规定。在3项许可办法的指导下,台湾金管会4月起开始受理台湾银行登陆申请,不过因为经济部门没有修改“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大陆银行申请赴台设办事处,以及大陆保险、证券业赴台设办事处、参股等都无法受理。为了弥补这一缺憾,行政机构负责人吴敦义近日对“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进行核定,核定大陆银行、保险、证券业为可赴台投资行业,经济部门收到公文后,将对外公告实施。

    经济部门官员表示,依照目前规定,大陆银行在台湾设办事处两年后才能设分行,但大陆方面积极争取要让陆资银行比照一般外资银行,可以直接在台设立分行,目前这个项目已纳入两岸经济合作框价协议谈判,因此,陆资银行能否直接设分行将由协商决定。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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