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动保法史上最重 台大博士生虐杀猫被判1年半
2010-03-31 09:28:56 来源: 华夏经纬网 浏览:2345次
台湾大学工程科学及海洋工程学系博士班学生李念龙,虐待三只猫咪致死,依违反三个动物保护法虐待饲养动物致死罪,各判有期徒刑7月,合并执行1年6月。这是动保法实施以来判刑最重案例。 李念龙是在2008年10月8日、11月24日,经由网站信息,先后向他人收养“国庆”、“琥珀”两只幼猫。网友后来发现,两只猫咪接连被丢弃在台大校园,全身伤痕累累,不是头部遭重击,就是四肢骨折,让爱猫人士相当不舍与气愤,网友发动“人肉搜索”,揪出虐猫的就是台大博士班李念龙。 检察官起诉李念龙虐杀2只猫,但法官审理后发现,还有第3只猫“妹妹”也遭李念龙虐杀,故认定他一共杀害3只猫,各判刑7月,合并执行1年6月。 法官判决理由指出,李念龙身为高级知识分子,却全无慈悲之心、悲悯之念,以欺凌完全无自救能力的弱小动物为乐,视“生命如刍狗”,事发后仍不知悛悔,有从重惩罚的必要。 李念龙在事件曝光后遭受社会极大压力,因此办理休学,北院审理时法官曾考虑是否要宣告缓刑,因李“排斥”照顾小动物的义务劳动,且坚决否认犯罪,最后才判处罕见的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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