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站内搜索: 订阅资讯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两岸经贸 >> 商情快递 >> 阅读文章

台金管会:两岸金融机构可相互投资

2010-03-23 15:57:35 来源:不详 浏览:1956

    台湾"金管会"上周二公布了两岸金融机构相互设点及投资的规范,这意味着本地业者等待多时的大陆投资列车可望正式启动。但陆资参股台湾银行或金控尚不在开放之列。

  "金管会""副主委"吴当杰表示,除了陆资参股台湾银行开放时程要视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谈判情形外,其他办法公布即生效,金管会向立法院专案报告后即可受理业者申请。

  根据办法台湾业者赴大陆投资总额,银行不能超过净值15%,金控不得超过净值10%。而大陆银行参股本地银行或金控,单一持股比率不超过5%,来台也只能由设立办事处开始,除非ECFA另定,要满两年且符合条件才能升格为分行,初期只能收受150万台币以上的大额存款。

  来源:中国企业报-中国企业新闻网

百力
百力网游
@ 2005-2012 湖南百力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136号蓝色地标大厦1021室  业务咨询:0731-88156297-628  传 真:0731-88156997  邮编:4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