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站内搜索: 订阅资讯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投资湖南 >> 投资快讯 >> 阅读文章

新宁严查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资金案件

2011-11-01 15:45:00 来源:湖南新闻网 浏览:1112

湖南新闻网111日电(杨坚 蒋雅琴  王瑞旺)“真没有想到你们工作这么细致,调查得这么仔细,连20元钱都分清到户,还亲自送上门来。”111日,湖南省新宁县丰田乡大屋村村民杨旭良感慨地说。

20117月,新宁县纪委监察局接到举报,丰田乡大屋村退耕还林资金发放中存在将退耕户自造林纳入承包人造林面积虚报冒领现象,从而侵占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接到举报后,该县纪委监察局立即进行案情分析,有个别办案人员认为:该案牵涉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资金仅1.5万元,案情牵涉到该村村干部、5户承包大户及个别林业工作人员,案情千头万绪,在上级纪委大案要案考核指标之下,办理该案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精力去调查取证,压力大,收效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阳志奇却认为:群众利益不分大小,纪委应该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工作首位,人民群众的钱哪怕被侵占一分,也要维护到位,不能只图完成上级考核指标就抛弃人民群众的利益,不能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立案后,案情果然与担忧的情况一样,牵涉面太广,调查取证比想象更难。办案组对案情进行了周密分析,制订了缜密的工作方案,吃着方便面,借住在农户无人居住的简陋砖屋,忍受蚊虫叮咬,历时52天,对大屋村700余户农户户户走访到位,对涉案人员人人调查取证并记录在案,最终核实了该案牵涉到农户184户,牵涉违纪金额3.5万元。事后,办案人员会同林业部门和大户承包人与退耕户亲自到山上核实退耕面积,更正退耕还林资金发放表,将虚报冒领的资金,重新核实到户,最多的每户1675元,最少的每户20元。办案组与退耕户一一确认之后,在该村公示7天,群众均无异议后,办案组又与林业部门一道,亲自将资金送到各农户手中。同时,新宁县纪委监察局对涉案的3名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和2名村组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此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了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

【编辑:朱文彬 】
百力
百力网游
@ 2005-2012 湖南百力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136号蓝色地标大厦1021室  业务咨询:0731-88156297-628  传 真:0731-88156997  邮编:4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