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站内搜索: 订阅资讯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网上展会 >> 产业分析-地产 >> 阅读文章

夫妻一方父母买房登记人取得所有权

2013-03-22 08:53:00 来源:京华时报 浏览:1531

  李先生问:婚后我岳父母出钱买了一套房子给我们夫妇居住,登记的是爱人的名字。这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博律师事务所胡占全律师答: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百力
百力网游
@ 2005-2012 湖南百力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136号蓝色地标大厦1021室  业务咨询:0731-88156297-628  传 真:0731-88156997  邮编:4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