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长沙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动员暨长沙市慈善会第三届二次理事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通报了长沙慈善会在过去一年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汇报,确定《长沙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长沙慈善会会长余合泉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上,长沙市政府副市长、长沙慈善会常务副会长黎石秋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他透露,自去年8月换届以来,长沙市慈善会共筹集善款5100万元,启动14个慈善救助项目,掀起了全国慈善低迷状态下得长沙慈善热潮。其中,去年成立的“长沙国家工作人员慈善基金”到目前为止,共有61个单位参与了长沙市国家工作人员慈善基金捐赠活动,共募集资金169.58万元,现已对近80名患白血病和脑瘫的儿童进行了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01万元。
今年9月1日起,《长沙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按照《条例》规定,长沙市将建立统一的公益慈善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募捐活动、接受捐赠、救助、捐赠款物使用等信息。依法成立的红十字会、慈善会、公募基金可以依法向社会公众进行慈善公募。慈善公募活动的募捐人应当建立募集财产使用情况跟踪核查、评估、反馈,以及接受捐赠人和公众查询、监督的工作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条例》对民间互助性的募捐活动也予以了规范,鼓励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盈利事业单位邀请志愿者参与慈善救助活动。
长沙市慈善会副会长、市慈善基金监事长胡子敬在大会上对长沙慈善会2011年财务工作进行了汇报,接受政府审议和社会舆论监督。2011年,长沙市慈善会总收入3132.2万元,总支出3052.14万元,救助和惠及困难群众3万多人次,资金总结余80.06万元。
会议当天,还举行了“中国慈善发展的历史审视与现实思考”学术论坛,全国近百名专家学者和慈善公益人士就与慈善相关的多个议题进行了交流和学术研讨,全面总结和交流我国近年来慈善事业领域最新研究进展和成果。
【编辑:谢雨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