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学艺术奖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设立的省级综合性文艺奖,其宗旨是通过奖励湖南优秀文学艺术作品,调动和发挥湖南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和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第一届湖南文学艺术奖评奖工作现已正式启动,评奖工作将从4月初至6月初完成,6月中旬省第九次文代会上进行颁奖。
湖南文学艺术奖每3年评奖一次,对获奖者将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获奖业绩将记入获奖者人事档案和业务档案,作为对其考核、晋级、任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第一届湖南文学艺术奖将共评出80件左右作品,奖项统称“第一届湖南文学艺术奖”,不分奖等。本届评奖奖金总额约为300万元,将根据艺术门类、作品参与人数、社会影响、经费投入情况等因素,予以区别对待。
湖南文学艺术奖是湖南文艺类的综合性大奖,奖励范围包括文学、戏剧、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摄影、电影、电视(含广播文艺)、曲艺、民间文艺、杂技(含魔术)、设计艺术、文艺理论评论等14个文艺门类的优秀作品。
凡是户籍归属地为湖南省或在湖南省工作的我国公民和隶属湖南省的文艺生产单位,在特定期限内(第一届评奖上溯5年,即从2007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第一出品人身份创作、生产、推出的符合评奖条件的文艺作品,都可以申报评奖。有意参评者可在各市州文联、省文联各文艺界协会以及省作协报名申报。
此前,湖南已设有毛泽东文学奖、湖南省青年文学奖、湖南广播电视奖、田汉戏剧奖、三湘蒲公英奖等文艺奖项,这些奖项都是面向特定文艺门类的奖项,参评对象也没有湖南文学艺术奖广泛。今后,湖南文学艺术奖将与这些奖项并存,共同推动湖南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三百工程”文艺家可优先参评人才工程
同时,由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文联共同实施湖南文艺人才“三百工程”,已于今年2月启动。
评选对象为:湖南省内在文学、戏剧、广播、电影、电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民间文艺、文艺评论、设计艺术等文艺门类创作、研究、表演中取得一定成就或具有培养潜质的文艺家。
其中青年、中年老年文艺家各100名,并建立湖南省文艺人才库。
对入选文艺人才“三百工程”的文艺家,将进行重点关注、培养和扶持。一是对老文艺家总结艺术人生给予适当的资助;二是对有培养潜质的中青年文艺家,按艺术门类进行培训,并专题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三是有计划地组织艺术上特别有成就的文艺家在国内外开展采风、创作、学习、交流;四是对文艺家作品组织研讨,并在出版、演出、展览等方面提供一定的资助;五是对入选“三百工程”的文艺家中业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参加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及相关人才工程等的评选。
目前,已收到来自各市州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和各大专院校各个艺术门类1000余人次的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