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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望浏宁路桥费下调 已按原标准缴费的可退

2012-03-30 11:53:00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浏览:1323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星辰在线-长沙晚报报道  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继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5区路桥车辆通行费3月7日下调后,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的路桥年票征收标准也已于前日正式出台,长望浏宁籍小车的费用由原来的每车490元/年降至每车330元/年。如果车主在此前已按原缴费标准足额缴纳路桥车辆通行费,可从今年5月开始找路桥征费部门退还,也可冲抵2013年路桥车辆通行费。

  3月28日开始,长望浏宁四县市区小轿车、吉普车、旅行车、商务车(含7座以下的)年票征收标准由每车490元/年调整为每车330元/年;2.5吨以下的货车,19座以下的客车、微型面包车由每车420元/年调整为每车300元/年;2.5吨以上(不含2.5吨)至5吨的货车,20座至49座的客车由每车550元/年调整为每车390元/年;5吨以上(不含5吨)至8吨的货车及50座(含50座)以上的客车由每车550元/年调整为每车390元/年;8吨以上(不含8吨)的各类车辆由每车550元/年调整为每车390元/年;客运中巴车每车360元/年调整为每车240元/年。新增车辆不满一年的按实际使用的月数收取。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多缴纳的路桥通行费将从今年5月开始如数退还给车主,也可以作2013年路桥费冲抵。

【编辑:谢雨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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