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讯 今年一季度,湖南14个市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全部超过3000元。其中长沙、株洲和湘潭三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5000元,分别达到6756元、5957元和5041元。昨日,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长株潭”与“3+5”城市群居民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今年一季度,湖南14个市州城镇居民收支增长明显。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相关负责人分析,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各市州城镇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普遍增长;二是受节日消费的刺激,部分地区的经营净收入明显提高,从而有力推动了居民收入的较快增长。从增幅看,居前三位的分别是株洲增长13.6%、娄底增长13.4%、常德增长13.2%,增幅均超过13%。
从区域上看,“长株潭”与“3+5”城市群的居民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地方。其中,“长株潭”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42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8%。“3+5”地区人均5467元,同比增长10.6%。
另外,一季度,湖南居民消费需求旺盛,节日食品、家用汽车等享受型消费支出带动了居民消费快速上涨。在14个市州中,长沙、永州、常德三地消费增速最快,均超过15%,分别达到19.4%、16.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