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潇湘晨报讯 虽然国内融资融券首单已经产生,但我省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目前仍在紧张备战状态,昨日湖南省证监局下发《关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业内预计,我省融资融券的正式开户以及首单,最快也要等到4月上旬。
2010年3月1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首批6家试点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名单。昨日省证监局机构处向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发出通知。
省证监局要求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及时上报融资融券业务的准备情况,在申请并通过证监局检查验收后方可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各证券经营机构应于下周三前向证监局报送融资融券业务准备情况的专项报告。
据记者了解,券商总部报告内容应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申请准备情况、融资融券业务方案、信息系统准备情况、融资融券业务内控制度情况、投资者教育准备情况、账户规范情况、合规管理情况等。
券商营业部的报告内容则包括:是否被公司总部纳入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营业部、营业部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教育准备情况、营业部融资融券业务内控制度情况、融资融券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测试情况、营业部融资融券业务客户营销情况、营业部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准入情况、营业部融资融券业务投诉处理相关制度、营业部融资融券业务应急预案等。
通知特别强调,省内被公司总部纳入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证券营业部必须上报以上材料,并通过证监局检查验收后方可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试点营业部应按照总部统一标准收取融资融券业务费用,禁止随意或个别降低业务息费率,息费种类(包括信用交易佣金率)及范围、调整程序须在营业部营业场所公示,向具体客户收取息费率(包括信用交易佣金率)的标准及调整程序须在合约中作为重要条款予以明确。试点营业部调整息费标准、营销活动方案须向证监局备案,息费标准执行情况也须每月报告。
通知还指出,禁止试点营业部自行印刷宣传材料,禁止试点营业部及其营销人员将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作为经纪业务营销活动题材,禁止试点营业部及其营销人员以承诺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方式招揽其他证券公司客户。
“周三之前上报材料,再加上检查验收,估计最快也要到4月上旬了。”融资融券试点券商国信证券长沙营业部总经理易丹称,目前该营业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国泰君安湖南分公司负责人尹萍也向晨报记者表示:“我们现在也在等待省证监局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