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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合协议早收计划首日 台水果先受惠

2011-01-04 11:02:15 来源:不详 浏览:2363

图为福州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正在为企业签发首份ECFA原产地证书。

  本报记者 江宝章摄影报道

  首份原产地证书在闽签发(见上图)

  本报福州1月1日电 1月1日凌晨,盖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原产地专用章的原产地证书在福建福州检验检疫局报检大厅诞生。据悉,这是ECFA正式生效后的首份原产地证书,申请单位是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申请的产品为纯碱,货值为5500美元。这份编号为“H1135040A2230001”的证书是ECFA中享受优惠待遇的一个重要凭证。

  首批台受惠水果在厦通关

  本报厦门1月1日电 (记者蒋升阳)首批海峡两岸经合协议(ECFA)受惠进口台湾水果今天下午乘台轮“丹鼎”号从金门抵达厦门同益码头,标志着ECFA早期收获计划正式实施。

  这批水果包括300箱柳橙、50箱哈密瓜,由金门县商业会提供原产地证书,可获6%―7%进口关税优惠。

  厦门是首个台湾水果进口口岸,在今年开始实施的ECFA早收清单中,列入了大陆需求量大的石斑鱼、秋刀鱼等4种水产品和香蕉、橙、柠檬、哈密瓜、火龙果5种水果,吸引更多的台湾水果、水产品等鲜活商品通过厦门口岸进入大陆。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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