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 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规定,两岸双方于1日起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这意味着2011年实际上成为海峡两岸的“ECFA元年”,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进程由此有了新的里程碑。
“早期收获计划”是为使两岸民众尽快享受到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利益,在两岸经济关系实现自由化前的一项开放措施。根据早收清单,双方将在“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分3步对“早期收获产品”实现零关税。
在货物贸易方面,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台湾将对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在服务贸易方面,大陆将向台湾进一步开放会计和专业设计等11个服务部门、19项内容;台湾将向大陆开放研究与开发、会展等9个服务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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