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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ECFA协议元旦生效 台湾产品享优惠登陆

2011-01-03 10:58:18 来源:不详 浏览:2614

    记者昨天从国台办获悉,根据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规定,两岸双方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杨毅表示,早期收获是为使两岸民众尽早享受到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利益,在两岸经济关系实现自由化之前,对双方部分产品实行降税以及对部分服务贸易部门实施开放。届时,将有539项台湾产品可以享受优惠关税待遇进入大陆市场,同时,继10月28日大陆首批实施5个服务贸易部门早期收获开放措施后,又将有6个服务贸易部门对台开放。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只是落实框架协议的第一步,随着后续商谈的推进,两岸经贸关系将不断向前发展。

    上海浦东台湾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盛九元向记者表示,短期内台湾经济所面临的结构性困境和制约因素难有明显改善,体现在:以代工为主的台湾高科技产业发展模式中短期内难以改变;制造业产品集聚度高,产业间关联度有限,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调整;服务业竞争力不强,对经济拉动有限,难以有效增加就业。

    盛九元认为,长期以来两岸经济合作始终以“投资带动贸易”模式为重心,具有较大局限性,包括投资区域集中、产业集中、对外依赖度高、合作模式单一等。改变这一状况的关键就是要调整两岸经济合作的方式,实现更合理的要素配置与调整,而ECFA为这种调整提供了有利的契机。

    两岸连锁经营协会理事长王国安向记者表示,台湾的连锁品牌有2000多个,而到大陆发展的只有300多个,随着ECFA的实施,台湾品牌可以从中获得相当大的商机。□记者 孔同

    来源:解放牛网 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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